市招標造價行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倡議書
杭州市工程招標造價行業全體從業人員:
為進一步規范工程造價和招標代理人員執業行為,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及服務質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市招標造價中心聯合行業協會制定行業從業人員“十應當、十禁止”行為準則,現特此向全市工程招標造價行業全體從業人員發出倡議如下:
一、倡導“十應當”
1.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行業自律要求。
2.應當廉潔自律,珍惜職業聲譽,恪守職業道德。
3.應當愛崗敬業,盡職盡責,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應當勤勉好學,鉆研創新,不斷獲取保持專業勝任能力。
5.應當堅持正直、誠信行事原則,在執業活動中保持獨立、客觀,公正。
6.應當公平競爭,尊重同行,注重合作,培育行業良好氛圍。
7.應當規范執行業務標準規范和工作流程,落實質量控制程序,嚴控業務成果的誤差。
8.應當優化服務質量,積極聽取各方合理訴求,不偏不倚對待有關當事人。
9.應當遵守保密紀律,保守從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他人的技術、商業秘密和法律法規應予保密的相關信息。
10.應當樹立“個人品牌”意識,以高水平的技術、高質量的服務贏得社會和客戶的尊重,維護自身良好品牌形象,為杭州招標造價行業發展更上臺階貢獻力量。
二、確保“十禁止”
1.禁止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財物、其他利益或接受相關單位的未來利益許諾。
2.禁止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介紹、指使、誘導他人行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有關當事人公平行事原則。
3.禁止與對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
4.禁止利用專業特長,串通有關當事人規避監管,損害國家、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5.禁止簽署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缺乏充分依據的業務成果文件。
6.禁止做出因偏見、利益沖突、他人不當影響而有損自己職業判斷的從業行為。
7.禁止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工程招標造價業務。
8.禁止協助投標人投標或串通投標,禁止在招標中違規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阻撓、排擠其他投標人公平競爭。
9.禁止利用職業關系而獲知的涉密信息為自己或第三方獲取利益,禁止私下接觸投標人或向授標人透露不宜公開的內容。
10.禁止從事任何可能損害誠信、客觀、公正原則或良好職業聲譽的業務或活動。
在此,市招標造價中心及行業協會真誠地呼吁,全市工程招標造價行業從業人員,要積極響應倡議,從自身做起,用實際行動為招標造價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造價服務中心
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