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精神,清理廢除妨礙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統一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政策規定和做法,加快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統一大市場,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省建設廳決定于2023年4月至8月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以房地產、工程建設、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全面清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行業部門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以其他形式制定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重點整治和查處以下濫用行政權力實施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的行為:
(一)將外地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子公司、生產基地等作為允許其承接業務、獲得特許經營權的條件。
(二)強制外地企業與本地企業組成聯合體承接業務、獲得特許經營權。
(三)要求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備案、登記(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建立預選承包商庫等各種名錄庫,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等方式設置市場準入條件。
(四)將特定的企業類型、所有制形式、注冊地,或者企業在特定區域或行業的納稅、業績、獎項、信用評價等,作為企業承接業務、獲得特放經營權的條件或評分因素。
(五)拒絕或限制將外地企業納入本地信用管理體系,將企業在特定區域的納稅、業績、獎項等作為對其進行信用評價的因素。
(六)對本地和外地企業提出不同的資質、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投標資格等要求。
(七)采用制定政策措施、違法實施審批事項等形式支持供水、管道燃氣企業壟斷供水、供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采購等業務,轉嫁應由供水、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的責任和費用。
(八)采用制定政策措施、要求行業協會組織實施等形式,支持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實施壟斷經營行為。
(九)采用制定政策措施限定或限制建筑施工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推行共保體、招標入圍等方式限制保險公司依法承保,將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作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備案等事項的條件。
(十)其他濫用行政權力實施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的行為。
專項行動期間,有關企業和個人如發現各地存在涉及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行業的問題,可通過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反映。